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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就是银河----我的无底峡怀想 

作者:语冰    发表日期:2006-3-2 1:10:56 

    心念一动,就再也无法抑制。
  窗外是湖南淅淅沥沥的冷雨。半个月前我刚告别云南明媚的阳光。那时我舒展得象山里早开的杜鹃。现在的我却坐立不安,对冰冷的电脑感到畏惧。那么该走了。
  峡谷里会有另一重天地,让我洗尽凡俗的尘埃。

  最不能忘怀的是那一片竹丛。
  最初我见到的竹子是修长的,竹叶纤细而错落有致。它们夹道生长,既密切又疏空,让走在中间的我仿佛走在长达几千年的得意或者不得意的狂人狷生们纵情山水的心情意境里。于是我便有想要消融的微醺。
  但是我遇到那一片竹丛。
  那是另一种竹子。只有半人高。篷勃,簇拥,连绵不绝。
  让我惊讶的是竹叶。足有半米长,比手掌更宽。片片相接,在我的视线里铺陈开去,放肆张扬。
  在峡谷的最深处,在碧绿的江水边。这里没有路,它们无所谓依山傍路,它们就是它们自己的主人,它们就是阳光,空气,雨露和土壤的主人。
  它们是野性的竹子。
  我从错综交织的竹林里钻出来时,这一片竹丛骤然闯入我的视线。我站住了,几乎不忍呼吸。与其说我感到惊讶,不如说我心底生出无限柔情。那一刻我真想扑上去,在那张竹叶的大床上翻滚,酣睡。我真想一动不动躺在那起伏的生机上,睁大眼睛望着峡谷上空的天空。
  这不是传统的竹子。这不是可以让人自鸣清高或者附庸风雅的竹子。它就是天地本身。它就是无法遏制不顾一切的生命本身。
  它就是我。

  水是清亮的,碧绿的,湍急的,温柔的。
  我们沿着半山腰的栈道盘旋上升时,水在谷中发出浑厚的轰鸣。这是我最喜欢听的声音。从最底部传来,不管看得见还是看不见,这声音总是一样强劲持久。这声音在耳边回响的时候,其它一切声音都是可以忽略不计的。
  那时候我还没有接触到水。将我捕获的是气,是磁场,是内在的冲撞和外在的包围。
  可当我真正将双足浸入水中时,刺骨的寒冷却让我产生了逃离的欲望。
  我不知道那是因为,最初的刺激总是最强烈的。我的麻木得太久的身心还没有准备好,我还不知道和水这样直接而立体地合二为一会怎样让我着迷。
  我真的着迷了。当我一次又一次走进水里的时候,水不再是令人生畏的。水奇异地变得温暖,刚好让我的皮肤觉得清爽而柔和。我的双腿沉浸在水里。那是流动的,没有形状的,无始无终的,无所不在的水。那水从四面八方把我的双腿裹在里面,没有一处不严密,没有一处不体贴。
  让我觉得充实。
  但绝不是沉默安静的。那是有力量的水。有几次它几乎要将我冲倒,我本能地伸出手去支撑身体,我心里却没有觉得丝毫害怕。
  如果我需要绝对的有质感的艳丽的深情的与世隔绝,我选择水。
  我迷上了一次次让流水淹到大腿根部的感觉。我迷上了水的暗示和自己的饥渴。

  我失魂落魄。那些细节和情景在我脑海里冲撞奔涌,象发劣的野马。我想我不是一个专一的人。我爱过那么多地方。每一个地方对我都有独特的魅力,就象金庸和普鲁斯特,摇滚和民歌,一样让我爱不释手。但总有一些地方不同寻常。总有一些地方从我心的最底部触动我。这时我的热爱不再是因为欣赏和距离,而是因为来自血脉的相通和理解。
  比如说梵高的向日葵。
  比如说沪沽湖。
  那是对我来说如同家乡的地方。
  现在,因为无底峡,我知道我可以轻轻告诉自己。你找到了又一个家乡,张家界是你可以用你的一生不断回去再回去的地方。

  水中的石头是巨大的,山路上的石头是嶙峋的。
  我喜欢大的事物,因此我喜欢藏区的天空和山峦,我喜欢不可企及的雪峰和无边无际的大海。我总是抱怨说湖南的山水不合我的脾性,丘陵和杂草都太小气。
  但是我怎么就没想到湖南的西部是这样的天大地大呢。也许这就是我的缘份,要让我到今天才认识他。但好在我终于认识了他。
  说说石头吧。回来后我一直在遗憾,我们因为赶时间,绕过了一百米要爬两三个钟头的巨石堆。遗憾虽然遗憾,我又安慰自己,这给了我一个重来的理由。尽管我想做的事从来不需要理由。
  但水中见到的石头已经让我惊鸿一瞥,为之倾倒。
  当然是突兀的,凌乱的,滑溜的,悬空的。当然要手脚并用。当然要发力纵身。当然要战战兢兢,当然要横心壮胆。不然,怎么敢从近两米高的石头顶上跳下来,怎么能从尖角形的石头上翻过去。
  当然紧张。
  但我怀念的就是这紧张。我怀念的就是这全神贯注和只顾眼前。
  我怀念的是这紧张里的单纯和孩子气。
  而山路上硌脚的碎石也一样可爱。
  那是蹦蹦跳跳的可爱,那是玩游戏的可爱,那是每一步都绝不重复的可爱,那是不守常规只爱新鲜的可爱。
  不仅仅是可爱,当倾斜的石板和尖锐的石砾被掩映在金黄的落叶中时,那不仅仅是可爱,那简直浪漫得象画,朦胧得象诗。
  我似乎在有意轻描淡写。但既然人人都知道走在那样的石头路上一样是紧张的,我何必重复。何况我真的完全忘了我紧张过。我只知道,我爱崎岖曲折的山路,远胜过人们聚居的地方的阳关大道和一马平川。

  说了石头,我忍不住要说长风。
  长风是一个人。是一个爬山涉水如履平地的人。
  我站在石头顶上的时候心里开始打鼓,我不知道我能不能从那么高的石头顶上跳下去而不受伤。或者说,我从上往下看的时候,我心里害怕了。
  我是个好强而且好独的人,如果我自己能够完成的事却没有一个人完成,我心里会很不开心。这是我常常一个人出门的原因之一。但那一刻,我是害怕了。
  我看着我前面的长风。他是领队。
  按常理来说,男人在户外总是会伸手帮助女人。扶一把,或者拉一下。女人们通常也是乐于接受的,除了象我这样的女人。
  但那时候我真的希望他能帮我。
  但他却不帮我。
  他只是站得远远的,说,跳下来,没问题。
  我心里挣扎了几秒钟,跳了下去。
  真的没问题。
  原来我完全可以从那么高的地方跳下去。
  原来我还有潜力。我比我以为的更好一些。
  如果不是长风,我不会知道这一点。后来,在水中,在悬崖上,他又多次帮我证明了这一点。
  我感到巨大的快乐。如果说这快乐是由长风的风格带来的,我并没有言过其实。
  我为什么要到野外去,因为那里的美。还因为艰苦和困难。挑战自我是一句很滥的话,我一直以为自己不屑于说这样的话,但现在我明白,那对他人来说微不足道的成功和突破会给自己带来怎样的诱惑和欣喜。
  如果说长风的奔放和这峡谷的狂野相得益彰,如果说没有长风,我们行程的饱满和回忆的亲切至少要逊色一半,我并没有言过其实。

  这峡谷的狂野在我心中如此完整没有缺陷。就象无数树木组成森林,于是我眼中只有森林的波澜壮阔而不再见到一棵棵具体的树。
  不必记得每一棵具体的树,不必回忆每一个脚步和每一株小草。我想记住的,只是我的印象。
  森林留给我的印象。
  茂密,郁笼,古老,新鲜,丰富,挺拔。
  它是茂密的。我们不得不用手拔开眼前横亘的树枝和树叶。我们抬头往上看,我们只看见密密麻麻的树干,我们看不到成片的天空。
  它是郁笼的。遍地的落叶不让人觉得伤感,却让人感到无穷无尽的生命力。落尽树叶的树一样无拘无束地伸展树枝,格外刚劲。长满树叶的树透出的是四季如春的气息,每一天每一刻,它们都在生长。
  它是古老的。朽木倒在小道上,山坡上,树垭上。巨大的树干历经风雨,已成粉末,但形状仍然伟岸,不减威风。更多的断枝悬垂在空中,彼此交错,那是人工林无法仿造的岁月的模样。
  它是新鲜的。悬崖边有碧绿的小草,树梢上有嫩绿的新叶。小树长在老树的旁边。荆棘虽然扎手,颜色却艳得让人动心。
  它是丰富的。它有无数种我叫不出名字的草和树。就象人和人不同,植物和植物也不同。有的高大,有的低矮。有的峭拔,有的妸娜。有的粗壮,有的瘦削。有的正统,有的奇异。虽然不同,每一种植物都一样自然而妩媚。
  它是挺拔的。那么多树,那么多姿态,最终都朝着同一个方向。那就是天空的方向。那也是我们攀登的方向。因此我相信,热爱爬山的人前生一定是树。
 
  我吃力地描述我的印象。虽然吃力,我并不肯放弃。就象我明知我的相机不足以表现我眼前的开阔壮美,我却仍然徒劳地按动快门。
  只因为那印象太美,我不愿意忘记。更何况我还迫不及待,象着了锦衣的人不肯夜行,象进士榜上的最后一名照样要吹吹打打地还乡。
  我之所以这么迫不及待,因为我经历了久违的激动和亲切。那是我从温哥华岛的西海岸小径回来后经历过的感觉。那是觉得自己化成了树,鸟,海水和岩石的感觉。那是我回国一年多以来久违的没有人烟的彻底的自然。
  这一年多我去了不少地方。我爱那些地方的人,我爱那些炊烟和火塘。可是这自然,没有路的自然,真正的自然,让我在我出生长大的土地上象哥伦布一样狂喜。

  那么和我一样热爱这自然的朋友们呢。曾经患难与共的朋友们,才一回来我就想念你们。我想念和你们一起围坐在篝火边取暖的时光。我想念和你们共用一双筷子共睡一顶帐篷。
  在QQ上找到扬帆时我以为他是刚刚工作的小年轻,见面才知道原来是久经风浪的沙场老手。必须承认没有扬帆这个“热血青年”,我们一路不会笑得这么肆无忌惮。很想问问晚上他喝了一整瓶二锅头后是不是仍然心潮澎湃难以入眠。
  菩提子一见面就被扬帆哄着拜山门,却原来她自己才是真正的女中豪杰。整个行程中走在最前面的是她。最不怕苦不怕累不要人帮助的是她。对这样的女孩我的佩服发自内心。
  一刀在船上一手操办的五花肉片汤鲜得让我连喝三碗还觉得唇齿留香。我一直感叹,船上的原料那么稀缺,到底一刀有什么独家秘方。木瓜说是鸡精,我说不可能。这时候一刀却极其可爱地老老实实地说,是用了鸡精。
  长风不必说了。他带我们离开公路,从碎石坡和灌木丛中直插谷底。这一路连滚带爬,我在灌木从中脚踩松土手抓树根望着前面只有几十米却无限遥远的山脚,全程中唯一一次感到不能承受的累。终于下来后我对猪猪说,这条路应该近很多。猪猪不以为然地回答我,千万别信这条路近。长风是非人类。他不会带我们走近路,只会带我们走难路。
  猪猪梳的两条小辫子一见面就获得了我的好感。清纯总是有杀伤力的。一路上猪猪一直嚷嚷说她亲爱的没有照顾她。可是谁叫她一直走在前面呢。猪猪告诉我,之所以要走在前面,并不是争强好胜,其实是害怕,怕越落在后面便越得不到休息,越追不上队伍。这样的心态和我是一样的。
  木瓜是个很女人的女孩。她带的保养皮肤的苹果被扬帆强行吃了一半。我们爬上三十度锐角的山顶后坐在太阳地里喘气,她的第一件事就是仔仔细细擦去脸上的汗水,擦上润肤霜和防晒霜。
  红旗走在最后压阵。而且还背着地主的背包。我一直想不明白两个包怎么背。飘雪认真地告诉我很难背,一会挂在胸前,一会压在肩上。可是他仍然是轻松的。而且他仍然在说着故事给体力透支的地主打气。
  飘雪是个小资女人。说实在的第一眼给我的感觉更象只爱端着咖啡的城市居民。可是她玩了一次户外便不能放手。于是我知道她内里也和我一样贪玩,一样是个疯丫头。
  应该隆重推出的是我们的地主哥。地主哥是背着相机来拍片子的,没想到我们两天赶三天的路,玩的就是自虐。地主的体力明显跟不上了,可是他不放弃。虽然比别人慢一些,可是他一样做到了。不但做到了,而且地主哥不浮躁,不气馁。他快乐,他满足。他站在船舱门口时,赢得了我们每一个人的掌声。

  越发思念,就象思念那夜的银河。
  天快黑了。分成两队的人马会合了。篝火生起来了。湿衣服换下来了。米饭做熟了。开水烧好了。我们的帐篷在布满杂草和碎石的小块河滩上搭起来了。
  夜幕笼罩下来。两岸垂直向上直插天空的赭黄峭壁变得黝黑,和黑夜融为一体。
  我不经意间抬起头。我惊呆了。
  我看到我们头顶的正上方,伸手不见五指的夜空中,一条笼罩着乳雾的长练向两头伸展开去。这浅灰的练上镶嵌着无数晶莹透剔的星星。
  我不由自主说出声来。银河。
  和我们身边静静流淌的碧水交相辉映的银河。
  良久我才意识到我的错觉。
  那不是银河,那就是天空本身。被我看作漆黑的天空的,是峡谷的两岸。是两岸高与天齐的延绵山峦。
  是隔开了世上的一切只留下天空的山峦。
  而那被凝炼成银河的天空多么美。
  那就是银河。我愿意相信。我愿意相信这样纯粹的生活,才是我所谓的生活之上真正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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